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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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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代理费

李世清 [ 李世清 ] 于 2006-07-17 00:01:31.0 发表在[ 实务 ]
      
  律师收费几乎已经是天经地义,并且我国相关的《律师服务费用管理办法》的文件的出台,为律师的收费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市场经济的分工很细,律师就是靠出卖自己的法律来谋生的,但是在实践中却又有很多令人尴尬的场面。

  一、律师出卖知识的无形性,导致了当事人的不信任

  市场经济是一个交换的经济,只要是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又加上是等价有偿,就是一个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但是,作为当事人在接受律师的咨询时,最后不免要谈到代理本案的问题,其实就是那个敏感的钱的问题。作为执业律师,办案收费是正当的,并且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当律师将自己的收费标标准透漏给当事人以后,往往是当事人嫌价钱太高。就开始了象在市场上买东西交易一样开始讨价还价。即使是律师拿出了自己的同行中的一个最低的标准的时候,当事人还是一种怀疑的眼光,好像是当事人有重大的冤情,而一直颂扬自己的是为民请命的律师却惟利是图,往往谈判会陷入僵局。造成这种尴尬的场面的原因就是法律这个东西是一个看不见的东西,即使是律师将当事人的案件已经分析的淋漓尽致,但是当事人还是不能相信,其实在这个时候,律师需要的是如何证明自己的证据。这时一同办公的同事们乘机将律师赞扬一番或者律师马上利用的自己社会关系和案件的主办人取得了联系,当事人可能是马上折服,顺利将自己的腰包掏出来。试想,如果法律能够靠一个载体表现出来的话,律师的尴尬境地就可能排除,假如当事人选择律师的标准是给律师准备100道法律题,如果作出来一定的比例就是好的律师、值得信任的律师。

  二、法律职业的人为性,导致当事人不愿将钱交给没有承诺的人

  当事人一旦官司缠身,他第一个想起来的是律师,而不是法官。因为律师事务所的门时刻为每个人敞开着,但是法院的大门却没有那么容易进。“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别进来”。当当事人将自己的案情全部诉说给律师以后,涉及到委托办理手续的时候,当事人最爱问的是“和法院是否有关系”“对案件的胜诉率有多大”。作为律师是不应该给当事人承诺什么,因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更何况在现在的社会中,律师对案件的把握程度只能是从法律的规定上去讲,但是一旦涉及到实际操作的问题,律师根本拿不准,并且法官个人也是拿不准的。但是当事人却将和法官是否有关系和对案件的胜诉率作为自己的交纳代理费的尺度,这样就直接造成了律师的身价降低,律师的含金量少的问题。

  当前的社会法律服务市场还不太完善,司法腐败现象还是不断的出现,这样一些比较规矩的律师和守信誉的律师往往就面临着无饭可吃的尴尬局面。而那些喜欢吹嘘不学无术,靠关系和行贿拦业务的人却收入颇丰。虽说,经济效益不是成功律师的唯一标准,但是他是一个标准。

  三、事后谢客的不多,过河拆桥的剧增,导致很多当事人欠律师的代理费

  当事人在遇到急事刚找到律师的时候,这是其实是律师收费的黄金时刻,一旦这个机会丧失了,事后再去要钱几乎是泡影。当事人在和律师谈案件的时候,当事人往往是想先让律师干活,然后就是出钱,意思是我现在没有钱了,你帮我打官司,只要是能够收回来,你可以选择一个较高的提成。于是就出现了“风险代理”,作为当事人来讲是十分喜欢这样的模式,自己的先不出钱。看律师的效益。但是,在实践中却经常出现胜诉以后,当事人就不再给钱,著名的周立太为了农民的利益去打官司,当那些受害的农民工拿到钱以后,就直接回到家中,把自己的钱盖成房子或者作别得用,就是不给律师的代理费用。所以,在实践中的当事人不去事后谢客,为什么要谢呢,律师是同意为自己干活啊?

  四、熟人关系导致无法开口

  作为律师来讲,在刚刚出道的时候,案源是一个大问题。解决案源的方式就是多交一些朋友。只有自己的朋友圈子越来越大,这时机会就会越来越多。这是自己的案源也就是来自于朋友的介绍,中国是一个熟人社会,最喜欢讲究的就是人情。既然是朋友介绍的,就应该好好的将朋友的事情干好,不能有半点的怠慢。这样当事人也就是冲着朋友的关系进行和你交往,根本不谈钱的事情,这也有几种情况,比如有装蒜性的,故意就是不提有关代理费用的问题,有的人误认为朋友就是无偿服务的,如果要钱还叫朋友吗?诸如之上的原因导致了朋友介绍来的案件往往费用问题不好讲。作为律师本身也是这样,如果提钱就觉得很不自然,觉得对不起自己朋友。就因为这样的原因而导致了律师的费用也无法收上来,作为当事人也在想,如果律师要钱的话,碍于朋友的面子自己不好意思去讲价,导致律师的收费是多少啊,生怕自己上当,于是就出现了很多自己的朋友圈的人诉讼,结果去找别的律师,这种现象是见怪不怪的。

  总之,在实际生活中,律师的费用是很难收上来的。据有人调查,律师的平均收入只是相当于出租车汽车的收入,虽然一直有人提到律师和医生是自由的职业者,是收入高行业,但是可以试想一下,有没有患者去医院和医生讨价还价的,去医院去咨询必须挂号,还要收钱。一旦稍微的有点病,花费大几千元是太正常不过的了。所以,作为将要诉讼的或者已经开始诉讼的当事人,一定要正视律师的工作,律师是一个靠出卖自己的知识而谋生的一类人,律师的收费是天经地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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