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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小阑尾炎住院七十天该不该讨个说法?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小小阑尾炎住院七十天该不该讨个说法?

具体经过如下:
我于今年2月6日下午2点20分因急性化脓性阑尾炎就诊于某三甲医院外科请求手术治疗,但该院外科在收住后并没有给予积极的手术,而是在9小时后出现阑尾穿孔,10小时后才进行手术治疗(也就是2月7日凌晨1点)。术后第四天切口出现感染,从此后切口处线被逐日拆开,并引流取脓胎、换药,为加强抗炎治疗,间断输液24天之久。
3月8日,由于切口感染,经抗炎多次换药后,切口仍无愈合的迹象,又在病房床边进行了二次缝合,第二次缝合后的第二天出现发烧,切口处分泌物多,针眼处亦严重发炎,痛疼使我彻夜难眠,后虽加强换药次数及力度,也于事无补,3月19日二次缝合的切口由于感染又被拆开。
从3月19日二次缝合的切口经反复换药后让不能愈合,我是每次换药如同受刑,每天度日如年,又于3月26日进行第三次切开缝合,同时又抗炎治疗10余天,才勉强合口,于4月11日拆线,并用蝶形胶布固定。4月14日伤口才基本愈合出院,出院后,由于切口长,反复拆缝次数多,致疤痕宽大,临近肌肉僵硬,针眼及腹部肌肉时时作痛,不能系腰带。给我身心造成了极大地伤害。
我认为医院在诊断明确的情况下没有及时手术,并在阑尾炎在住院的情况下出现穿孔,使手术的小切口变成大切口。俩次术后切口俩度感染,延长住院时间长达70天,(花费20000多元,)导致住院费用高,时间长,无形中增加了医疗费,给我及家属,家庭带来从未有的痛苦及负担。鉴于此,我及我的家属能否要求医院进行如下赔偿要求:
一、 误工费
二、 精神损害费
三、 医疗费
四、 住院伙食补助费
五、 陪护费
恳求各位网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给提个建议。
患者及家属诚谢各位!
来自: 125.74.33.205 留言时间: 2009/8/4 22:48:17
回复内容 若证据充分可以起诉
回复: 苏律师 回复时间: 2009/8/5 21: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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