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收藏本站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关注 >> 文章正文
曾成杰的死刑之路 为湘西集资案承担最重责任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曾成杰的死刑之路 为湘西集资案承担最重责任

2013年07月18日 11:50来源:南方周末

从吴英到曾成杰,这些民营企业家都“死”在了集资诈骗罪上。在死刑执行后,根据湖南高院的公开说法,正是在6月14日曾珊见到最高法院法官的这一天,最高法院下达了有关曾成杰死刑复核的裁定书,结果:核准死刑。
 
 

编者按:执行死刑未通知家属,引发国人对一个死刑犯的同情。怎样对待一个死刑犯,体现一个国家的司法文明程度。如人民日报官微所言,每一次裁决,都可能成为司法进步的台阶,也可能让公平正义远离,司法机关当有直面问题的勇气。

南方周末记者 刘俊 实习生 周有强 孔灵

6月14日,曾珊见到最高法院法官,法官说,你要相信法律;那一天,最高法院正式核准对曾成杰的死刑判决。

7月12日,律师给最高法院法官打电话,法官说,我不知道何时执行死刑;当天傍晚,律师接到电话:当日上午已执行死刑。

在经过两年的上访之后,曾珊还是没能让最高法院刀下留人。2013年7月12日,她的父亲、55岁的湘西民间集资案主角曾成杰,在长沙沙坪刑场被执行枪决。

枪决没有通知。两天后,曾珊和家人收到了一审法院长沙市中院的死刑执行通知单:“接此通知后,限在一周之内到火葬场领取骨灰,到看守所领取遗物”。

死刑核准也没有通知。直到7月14日,曾珊才通过湖南高院发言人答新华社记者问,第一次确切地知道最高法院早在6月14日就下达了裁定。

曾成杰是原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三馆公司)总裁。2011年12月26日,湖南省高级法院以非法集资诈骗罪,二审判处其死刑。

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成了曾成杰最后的救命稻草。看到吴英案死刑不核准,最高法院又提出“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曾家人一度以为看到了希望。

 

“如果裁定了, 会不通知你律师?”

一年半以来,有关核准死刑的传闻从未间断,但每次,曾成杰代理律师王少光从最高法院法官处得到的答复都是:你不要相信,没这回事。如果裁定了,会不通知你律师?

可以跟法官频繁打探消息,也让王少光确信,最高法院对此案非常重视。

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在死刑辩护阶段,律师要当面反映意见的,法官应当面见。现实中并非如此。

“多数死刑复核不面谈,只有个别面谈,面谈与否完全法官说了算。”吴英的辩护律师张雁峰对南方周末记者回忆,他要求面见最高法院法官的请求被拒绝,最后一位李姓女工作人员负责跟他联系,直到复核结果下来,他都不知道负责复核的法官是谁。

2011年6月,最高法院的三名法官约见了夏俊峰死刑复核代理律师陈有西,媒体形容这是“破天荒”。“最高法院如此重视,可能是由于夏俊峰案成了一个公众案件。”该案另一名代理律师钟国林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至少一开始,曾成杰也是幸运的。

2012年“五一”之前,确认曾成杰的卷宗到了最高法院,王少光给最高法院告诉申诉审判庭打电话,要求约见刑二庭审理此案的法官。刑二庭主要负责经济犯罪案件的一二审和死刑复核案件。

约了两次之后,2012年5月下旬的一天,一位名叫康瑛的法官接见了他。地点:北京崇文门附近的北花市大街9号,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庭办公地。负责曾成杰死刑复核案的合议庭有三名法官,康是其中之一。

一见面,王少光给康瑛递了好几份材料,包括辩护意见书,这是死刑复核中最为关键的材料。

“死刑复核的律师辩护意见书一般根据二审辩护词改写,但措辞不能像二审那么针锋相对,表达不能太琐碎,要切中要害。”安徽兴邦案主角吴尚澧死刑复核代理律师苗宏安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自始至终没跟最高法院的人见上面,只递送了这一份材料。最后吴尚澧的死刑没有核准。

王少光还送了一份其律所委托某学术机构所作的一份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参与论证的六名专家高铭暄、周道鸾、赵秉志、陈兴良等,均是中国刑法学界知名学者。

意见书有三点意见:一是定案的关键证据是司法会计鉴定书,无法全面反映三馆公司的资产状况,涉嫌集资诈骗数额的证据明显不足;二是即使涉案的集资行为属于集资诈骗行为,也应以单位犯罪而非自然人犯罪为基准定罪处刑;三是即使认定自然人犯罪,也不应判处死刑。

王少光回忆,康瑛见到他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已经介入(此案)一个月了,案情背景都比较清楚,捡重点的说。”

王少光的陈述集中在,政府没有做资产评估和低价贱卖当事人财产。他认为,曾案不存在资不抵债,也就不能定他死罪。

据王少光回忆,听完他的讲述,康瑛说,“这类案件,我们一般不会判死刑的。”停顿了三五秒后接着说,“确实符合条件的也会判的。”

那次会谈持续了将近一个钟头。王少光信心大增。“当时我就觉得最高法院肯定会发回重审,并改变定性,顶多判十年以下。”

打那以后,王少光和康瑛再也没联系过。“如果不是我主动问起,最高法院从来不会主动联系我。”

每天都生活在恐惧中

王少光再次接到法官康瑛的消息,是通过曾成杰。

2012年7月的一个上午,康瑛在长沙的一处看守所里提审了曾成杰。当天下午会见时,曾成杰向王少光回忆了上午跟康瑛交谈的细节:“我跟他的会见笔录有八页,问的都是对我有利的问题,我看了两三页就签字了。康瑛法官对我说,回去赶紧给你处理。所以对不判死刑,我很有信心。”

与一审二审程序不同,死刑复核采取内部审核机制,一般不开庭审理。据钟国林说,他们曾向最高法院提议为夏俊峰死刑复核案开一个听证程序,但没有得到支持。因此,提审当事人也就成了除了查阅卷宗之外,最高法院了解案情的重要渠道。夏俊峰、吴尚澧、吴英均被最高法院当面提审过。2013年起实施的新刑诉法增加了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和听取律师辩护意见的规定。

当面提审的“优待”,让王少光更加确信曾成杰不会死。由于人力有限,在最高法院众多死刑复核案中,当面提审的只是少数,“原则上”是通过远程视频。最高法院2009年3月下发通知,凡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都要采取远程视频提讯。

但很快,一条传闻的出现,动摇了王少光的信心。2012年国庆前夕,王少光从朋友那听说,曾成杰被核准死刑了。王少光给康瑛打电话求证,康瑛劝他,“不要相信,没这回事。”由于法律没有规定死刑核准期限,也没规定对复核进展的公开义务,传言常常四起。

那次在电话里,对于复核进展,康瑛只字未提。王少光听了有些慌,他一边通过朋友打探最高法院内部的消息,一边搜集新的证据。

当时还是一名大四学生的曾成杰女儿曾珊也四处联系法律学者。有一次,听说学者徐昕、何兵和贺卫方到北大图书馆演讲。讲座结束,她鼓起勇气冲过去抓住其中一位递了材料,但对方说,他只是个教授,不是律师,做不了分析更给不了建议。

2012年6月8日,徐昕发了条微博:“看了曾成杰女儿的材料,是否如律师辩护的无罪,尚有争议,但个人观点,罪不至死。人命关天,请高法审慎。”

后来,听说贵州小河案开庭的时候很多大牌律师都会去,曾珊又从北京坐火车赶到贵州。还有一回,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易延友到一个律所讲课,曾珊找到他,请他在一封呼吁曾成杰免死的材料上签字。

这是曾珊准备寄给最高法院的,易延友是第一个签字的专家。“我当时告诉她,这类经济案子本就不应该判死刑。”易延友回忆。

曾珊本来也确信父亲不死,判断依据是吴英案。2012年4月20日,最高法院对吴英的死刑判决不予核准,“吴英案是个人集资,而父亲公司集资有政府的支持,政府还在公司设有指挥部。”

2012年6月起,曾珊开始在网上连载“救父日记”,并去北京求援。她的母亲和姐姐也身陷囹圄,家里只剩她和哥哥曾贤。

和第一次提交的专家论证意见书一样,这份不少学者律师签名的材料寄到最高法院之后再次如石沉大海。而在非法集资案井喷的2012年,比起吴英案,曾成杰的报道少得可怜。

曾珊说,当时,她每天都生活在恐惧之中,经常梦见父亲,血淋淋的。

 

一份关键的证据

正当曾家人感到绝望时,一份匿名材料来了。

2013年3月,王少光收到了一份湘西内部人士从武汉寄来的快递。这位人士告诉王少光,他在湘西寄了好多次都没能寄出。

快递里装的正是在两审中不见踪影的三馆公司资产评估报告。2012年年底,王少光曾两次向最高法院递交请求,要求调取三馆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以及资产拍卖资料并开庭质证,但无下文。

这份编号为“开元(湘)评咨报字[2008]第002号”的报告是由吉首市政府委托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完成的,以2008年8月31日为基准日,三馆公司的总资产评估价值为8.29亿元,清算价值为6.47亿元。

湘西州委机关报《团结报》此前的报道印证了这份报告的真实性。据《团结报》报道,湘西州政府曾于2008年12月21日通报吉首非法集资企业的资产评估结果,三馆公司资产总额为6.47亿元。

王少光认为,这是被低估之后的价值,但又道出了被低估的秘密。例如,报告提到,十多万吨的矿石没有评估,已经完工的房子不按市场价,而是建筑价定价。

王少光还认为,即使按6.47亿的估价,曾成杰也不存在资不抵债。按照湖南省政府处理湘西民间融资“只还本金、不计算利息”的政策,这部分拍卖所得基本上足够曾成杰偿还7.1亿元集资本金。因此,公诉机关所诉的“三馆公司给融资群众造成6.2亿元的经济损失”,属无稽之谈。

拿到这份资产评估报告,王少光如获至宝,他立即给康瑛打电话,但对方称,复印件不知真假,必须要原件。2013年3月底,王少光给湖南省检察院寄了请求提供原件的函件,但等了一个月杳无音讯。

2013年5月下旬,王少光决定亲赴湖南。他先去看守所见了曾成杰。这是他最后一次见曾成杰。曾当时的状态,再次让王少光感到,“按照通常的程序已经救不了他了”。

王少光回忆,曾成杰的脚镣和手铐之间多了条五六十厘米长的绳子,他走路得弓着腰,据称,这是他得罪管教干部带来的后果。

王少光还是给曾成杰打气:“我们拿到了资产评估报告,就这一点,最高法院就得发回重审,不可能判你死刑。”

临走时,曾成杰给王少光一份材料,请他转交给家人,这就是后来网上流传盛广的“万言遗书”。

王少光紧接着去开元评估公司进行核查,他碰到一位名叫陈迈群的副总。在跟对方确认了这份复印件是真的后,王少光觉得如果直接要原件肯定会被对方拒绝,就想了一招:把第10页撕去一角,假装该页缺损,请求复印一份,再给个证明。

这位副总拒绝了王少光的请求。“他说,这个报告给委托机关四五份,他那里有原件,但是必须检察院或法院来复印才行。”王少光说。

媒体帮王少光完成了调查评估报告真伪的任务。2013年5月底,《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到该评估报告项目负责人何颖伟,他的答复与陈迈群的基本一致。为何评估8.29亿元,清算价值却为6.47亿元?何颖伟说,资产要在一定期限内变现,所以必须降价出让。他还介绍说,该公司一共派了十多人参与,自己在吉首待了二十多天才完成评估。

王少光立即把评估报告复印件以及核实情况书面说明寄到最高法院,但他已经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以前给康法官打电话,他一直让我不要相信外边的传言,但今年3月份之后,给他发材料,就没有任何回音。”

 

最后的无效努力

2013年6月13日,曾珊从亲戚那里再次听到了传言:最高法院已核准死刑,只不过还没有下达。有律师在转发她这一条微博的时候还安慰她:“姑娘,别信谣。”

王少光也从北京听到了这个传言,这一次,他决定让曾珊去探探最高法院的口风。在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室,曾珊拿身份证填了个表格,里边的人就帮她约了。过程出奇地顺利。过去,曾珊以为只有律师才能约见法官。

第二天,也就是6月14日一早,在信访室2楼一个带有玻璃隔音板的小房间,曾珊见到了一个三四十岁的年轻男子,他说他叫康瑛。

曾珊递给康瑛一本画册。这本80页的画册涵盖了三馆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图片,6月初,王少光也给最高法院审委会的所有委员,各个刑庭庭长,最高检检察长、副检察长等司法机关领导一一寄了,“感觉领导没有时间看具体内容,画册很直观,一看就知道曾成杰做了这么多工程,怎么可能有诈骗呢?”

曾珊和康瑛隔着玻璃聊了半个多钟头。她对南方周末记者回忆了当时他们对话的细节。

曾珊问:“我爸的企业被省政府旗下的企业买走了,我觉得湖南那边有压力给最高法院,会不会影响你们的判决?”康瑛答:“不会,要是听湖南的,你爸早就被核准死刑了。”康瑛还表示,“主要由我们合议庭的三位法官合议,院长不管这个。”

最后,曾珊问:“见了这么多死刑喊冤的,会不会麻木?”康瑛回答:“我们会秉公执法,你要相信法律。我们不会麻木,会查清每个细节和证据。”

曾珊说,听了法官的回答,她相当放心,“最高法院会还我父亲一个清白”。

南方周末记者未能联系到康瑛核实上述说法。

曾珊称,她当时未得到死刑复核结果的通知。她还在为营救父亲做最后的努力。6月16日父亲节,曾珊决定“绝食救父”。第二天,她头上缠着块白布,去了最高法院门口,偷偷在旁边的信访窗口拍了张照片。第三天,又去了湖南大厦。

6月21日,曾珊见了些记者,有人说她是当代缇萦,也有人用重庆黎强之女救父的故事鼓励她。她给最高法院院长写了封信,“请求周叔叔帮我留下善良正直的父亲”。她又贴出了卖肾救父的微博,一家门户网站给予支持,在7月6日召开一场有关曾成杰案的研讨会。

与会学者中有人批评律师辩护意见过于软弱,有学者建议律师要抓紧时间提交一些有颠覆性、有杀伤力的证据,“让最高法院的法官看了大吃一惊”。根据刑诉法司法解释,死刑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6月17日,王少光将一份补充辩护意见书寄给了最高法院,同时附带了一份他最新搜集到的三馆公司清产核资报告,请求最高法院能发回重审,并重新对三馆公司进行会计鉴定。和资产评估报告一样,清产核资报告也一直被隐藏。

7月8日,王少光给最高法院写了份申诉材料;这天,曾珊给最高法院寄出了最后一份“喊冤”信。

在死刑执行后,根据湖南高院的公开说法,正是在6月14日曾珊见到最高法院法官的这一天,最高法院下达了有关曾成杰死刑复核的裁定书,结果:核准死刑。

 

“最高法院审委会定的”

王少光一直不愿相信各种传言。7月12日,他从不同的渠道听说曾成杰当天上午执行死刑,又给康瑛挂了电话。多次询问下,康瑛终于承认,最高法院已经核准了曾成杰死刑,但对于什么时候执行,康瑛称,他也不知道。

王少光很意外。按照他过去二十多年的经验,复核结果会先通知律师,如果律师有问题可以再提,正常情况下,最高法院法官还会再见律师一次,“曾案没有走这个程序”。

“这个案件发现了两个新证据,有近5.2亿的误差,就敢判死刑?”王少光问康瑛。据他转述,对方的回答是,“这是最高法院审委会定的”。“是不是我发现新证据后还能递送材料?”“你来吧。”

王少光回忆,7月12日上午11点多,他匆匆写了两三百字的材料,即赶到最高法院刑二庭,但康瑛已经下班,直到下午2点才把材料交给康瑛。下午四五点时,王少光接到了曾珊的电话:“我爸在上午已经被执行了。”

当日晚上,曾珊的一条微博“我们连他的最后一面也没见到!一句遗言也没有!现在政府都没通知我们……”被转发数万次,很快成为这几天最受关注的焦点。

曾珊上一次见到父亲,还是2011年底曾成杰二审时。自此,父女再也不得相见。几个月前,她哥哥曾贤向关押曾成杰的长沙市第二看守所提出会见请求,得到的答复是:“死刑犯不予会见。”

兄妹再一次见到的父亲,已化作一盒骨灰。7月15日,曾贤到长沙明阳山殡仪馆迎接父亲“回家”。他挑选了一个几十块钱的骨灰盒。他说父亲曾成杰一直像农民那样简朴。在接过骨灰盒的那一刻,曾贤突然敬了个军礼,他曾经是名军人。

面对舆论的质疑,负责执行枪决的长沙中院在7月13日在微博上作出回应:“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很快又改称,上一条微博是工作人员素养不够,发错了。最后长沙中院说,7月12日上午,法院在曾成杰验明正身时告诉他有权会见家属,但他没提这个要求。

这样的解释难以服众。“验明正身的时候才告知罪犯,能会见的几率为零。”清华大学教授易延友说,如果家属在千里之外,法院难道会为了等家属隔两天再执行吗?

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第一审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这条司法解释的后半段还规定,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也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

7月14日,湖南省高院新闻发言人进一步解释称,由于案卷中没有曾成杰子女的联系方式,故当日执行后将通知书邮寄给曾成杰的女婿(大女儿丈夫)。这种说法也被广泛质疑:问律师不就知道了?

曾家在收到通知书后也才知道,死刑的执行方式不是注射,而是枪决。

更关键的问题还是:家属连核准死刑的消息都不知道,怎么提出会见?

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必须向最高检通报,但没有说明要通知律师和家属,也没有规定必须公之于众。不过也有特例。2012年4月20日,最高法院对吴英的死刑判决不予核准,是通过官网发布。

全程参与刑诉法修改论证工作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回忆,在最高法院出台有关刑诉法的司法解释过程中,专家们就死刑复核是否通知律师的问题专门讨论过。

“当时很多律师跟我们反映,他们参与了死刑复核,但复核结果下来也不通知律师。”陈卫东说,他们当时的建议很一致:不仅要在司法解释规定,死刑复核结果要通知律师,还要在判决书中体现这一点。

从最后的结果来看,最高法院没有采纳这些建议。陈卫东认为,曾成杰事件必将推动死刑复核程序的完善。

刘长

地方政府近十年的默许和支持,是集资泛滥的温床;当金融风暴来袭,集资一夜从“合法”变非法,群体事件终难避免。

5年前的秋天,震撼南中国的“湘西集资案”,以成千上万的集资民众走上街头为标志,终于走向崩盘。

数十名企业家、官员被移送司法处理,而被处极刑的曾成杰,是其中最苍凉的身影。

最高法院机关刊物《人民法院报》用官微连发三条微博,阐述判决其死刑的理由:曾成杰系集资诈骗案中罪行最为严重的主犯,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曾引发集资户自焚事件。

考察湘西集资案背景及曾案司法材料可知:地方政府对于集资近十年的默许和支持,是集资泛滥的温床;当金融风暴来袭,集资一夜从“合法”变非法,群体事件终难避免。

 

政府眼皮底下“公开、盛行、合法”

在湘西州首府吉首市的闹市街头,曾成杰的企业与政府的指挥部办公室曾在同一层楼办公,比邻而居长达4年。前者集资,后者指挥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于集资,双方心知肚明。

这并不奇怪。2008年9月之前,近十年的时间,这一切都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的,地方政府不仅未禁止,甚至屡屡发文件鼓励民间融资。其时,在湘西州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每年都会出现“千方百计启动民间资金”、“拓宽融资渠道、激活民间投资”、“引导和推动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拓展民间资本的融资渠道”等表述。

资料显示,湘西地方政府领导在一家集资企业“荣昌公司”开盘时,纷纷到场,出席剪彩。领导的站台支持、政府的文件鼓励,加上公务员队伍纷纷参与集资,这场盛宴迅速波及了吉首市近90%的家庭。

彼时,湘西当地曾有“几十个老板打工,汗流浃背,全城人(集资户)打牌,悠闲自在”的说法。曾成杰只是超过50家湘西集资企业老板中的一员。他既非湘西最早的集资者,亦非集资金额最多者。

湖南邵东商人曾成杰,原本只是一名建筑业开发商。2003年上半年,他得知湘西州委、州政府准备对湘西群艺馆、州图书馆、州体育馆、电力宾馆及东方红市场等建筑群(即三馆项目)进行整体开发,决定参与竞争项目开发权。

2004年,拿到开发权后,曾成杰按要求注册了一个新的公司,取名为“湘西吉首三馆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下称三馆公司)。三馆项目是湘西州政府重点项目,但政府财政困难,无款投入,银行银根紧缩,未能贷款分文。

“在这种情况下,三馆公司只好发动员工,动员自己的亲戚朋友,积极参与三馆项目投资。”曾成杰在自述材料里写道。

集资者与三馆公司签订的是年回报20%(即月利率1.67%)的资金借贷协议,三馆公司与投资者签订这种协议之前,首先交给了政府指挥部审查,这些协议再经过吉首市公证处的公证,三馆公司才收款。

三馆公司的办公楼,位于湘西州首府吉首市最繁华的香港街。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人经过曾成杰的办公室窗前,楼下,是吉首最大的生活超市,二楼是吉首最大的电脑城。

三馆公司办公楼二楼认筹部窗口隔壁,便是湘西州政府的指挥部办公室,门口两边挂着两块大牌子:一块是湘西州委州政府下文成立的“州三馆整体拆迁领导协调小组”,另一块是吉首市委市政府下文成立的“吉首市三馆项目开发工程指挥部”。

当地政府文件规定,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并办公:湘西州设立的领导小组由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吉首市设立的三馆项目指挥部,则由吉首市常务副市长担任指挥长。

据曾成杰自述,这拨湘西当地领导,轮流在三馆公司办公楼的政府指挥部上班,主要负责三馆公司项目的监督和协调工作,同时负责向前来融资的客户提供咨询、解释。

“我们三馆公司的融资行为,都是公开的,政府和银监局领导也是知情的”,“融资五年中,没有一个领导找过我下过禁令。”曾成杰自述,如果集资几年的过程中,“有一个领导打过招呼,我不听,则是我的过错。”

“公开、盛行、合法”——曾成杰的辩护律师到湘西实地调查过后,将当年的集资盛况归纳为这6个字。

 

群体性事件何以发生

随着地方政府的政策调整,一夜之间,湘西民间集资,“合法”变“非法”。

2008年6月,湘西州地方政府内部通知,让党政干部退出民间融资。当地公务员纷纷提前抽回本金和利息,挤兑风潮由此发端。

一个月后,地方政府通知融资企业停止支付融资利息和本金,绝望情绪开始在底层集资者中蔓延。

相比其他正面临困局的湘西集资企业老板,曾成杰自认为完全具有偿还能力,并承诺2009年12月底前还清全部融贷款。三馆公司融资金额有34个多亿,扣去已偿还的26多亿,只欠8.2亿尚未归还。而三馆公司的资产有23.8个亿,此外,该公司的融资金额,大部分用于开发三馆项目等固定资产。

2008年8月,当老板跑路的传言四起、集资者聚拢在楼下时,曾成杰选择了给聚集的近千人分批开会的形式,当面解释,甚至让保安发出了10多盒其本人的名片。

曾成杰的设想未能实现。当地政府选择强势介入。湘西州政府决定从08年9月3日起集资公司一律停止退本付息,由政府派驻的工作组进入了各融资企业,将公司账户封存。

2008年9月4日,两千余名集资人员冲击吉首火车站、阻拦火车,造成枝柳线中断6个小时。

群体事件初露端倪后,迎面而来的是政府更为强硬的表态。据新华社报道,湖南省政府决定从2008年9月7日开始,对民间融资实行停息、清产核资、控制集资公司负责人、控制相关财务资料等清理整治措施。

2008年9月20日、24日、25日,湘西再次爆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群众涌上街头,公安武警遭袭,湘西州政府也遭遇冲击。上述群体事件的发生,成为日后法院判决曾成杰死刑的重要理由之一。

据曾成杰辩护律师王少光介绍,因集资引起的群体事件,责任并不在三馆公司:2008年9月3日的群体事件,是由另一湘西集资公司——福大公司的集资户所直接引发;9月25日的打砸抢事件,警方所抓的60名打砸抢分子中,只有2人是集资户,且非三馆公司的客户。

发生在2009年1月的集资户吴安英自焚事件(曾成杰已被捕3个月),资料显示:吴安英在湘西的机电公司集资6万元,在冠宇公司集资5万元,在荣昌公司集资1万元,而在三馆公司集资4万元。

据吴安英自述,她并未参与最初的群体事件,只是到了2009年1月,政策处置集资事件的兑付集资款政策出台后,“我一看政策,扣除我的利息收获后,我就拿不到钱了,我当时很绝望,生活压力又太大,所以就想不通,于2009年元月12日下午14时5分左右,在州政府旁的人行道泼洒汽油将自己点燃,将自己烧伤”。

 

被判死刑者

直到被捕前夜,曾成杰还在为应对集资者的挤兑而奔忙。2008年10月2日晚上,吉首市政府会议室,包括曾成杰在内的湘西22家集资企业的老板和财务老总正在开会,全副武装的武警闯入,将参会的五十多人一起抓获。2008年11月11日,湖南省“10·2”专案组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拘曾成杰。

检方指控曾成杰犯有集资诈骗罪,并依据一份会计鉴定,认为三馆公司已资不抵债。这份鉴定由当地政府单方进行,三馆公司没有任何代表参与。这份鉴定采取了“成本计算法”,即将建筑成本、购买土地支出加到一起,认定为是一座建筑物的价值。这样算下来,三馆公司的资产仅值7.7亿。

而辩护律师认为,对三馆公司资产应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会计鉴定不能代替资产评估。律师称,在曾成杰失去人身自由前,三馆公司经吉首市官方认可的资产为23.8亿元,即使偿还高息集资的本金和利息,仍然有相当大的盈利空间。

资产到底值多少钱,决定着曾成杰的案件走向。长沙市中院和湖南省高院,均以集资诈骗罪判决曾成杰死刑。

据曾成杰自述,他一度以为,只要配合专案组的工作,不久就将重获自由。在他看来,三馆公司不是湘西第一个带头集资的企业,至少晚于湘西另一位商人张昌政8年;三馆公司亦不是集资金额最高的企业,湘西另一集资企业荣昌公司集资近38亿(高于三馆公司近4亿元),其负责人金孟贤后被判无期徒刑。

相关官员日后也被追责。2008年9月,在抓捕大批民企老板之后,有4名厅官被作为湘西集资案罪魁获处理。

其中,湘西州委副书记、州长徐克勤被认为对湘西非法集资负有领导责任,遭免职。湘西州委常委兼统战部长滕万翠、前湘西州政协主席向邦礼、原副州长黄秀兰3人,因涉及非法集资等违纪问题,被湖南省纪委查处,后移送司法机关,刑期不等。

(南方周末记者曾鸣对此文亦有贡献)

 

1   共1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女企业家被认定无罪后遭..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如..
·甘肃省各级法院电话号簿..
·民事上诉状(管辖权异议..
·律师函
·律师收费标准
·货款回笼的技巧
·律师执业风险提示研究
·合同风险避免与防范
·合同起草应当注意十个法..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